一、工資組成部分:
工資總額是指本單位在報告期內
(季度或年度)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從業人員的勞動報酬總額,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工資總額是稅前工資,包括單位從個人工資中直接為其代扣或代繳的個人所得稅、社會保險基金和住房公積金等個人繳納部分,以及房費、水電費等。注意:單位為職工繳納的補充養老保險和補充醫療保險部分不用計入工資總額,但個人扣繳的部分應計入工資總額。
二、工資總額VS應付職工薪酬,有哪些差異?
應付職工薪酬是指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或解除勞動關系而給予的各種形式的報酬或補償。包括:職工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職工福利費,醫療保險費、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帶薪缺勤,利潤分享計劃,非貨幣性福利,辭退福利和其他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而給予的報酬或補償。兩者包含項不同:
(1)關于“五險一金” 從業人員工資總額只含個人繳納部分,不包括單位繳納部分;應付職工薪酬包含個人繳納部分和單位繳納部分。
(2)關于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 從業人員工資總額不包含,應付職工薪酬包含。
(3) 關于離職補償 從業人員工資總額不包含,應付職工薪酬包含。
三、社保部門發放的工傷補助金或生育津貼等,是否計入工資總額統計?
根據《勞動工資統計報表制度》,由社保部門發放的工傷補助金不計入工資總額。女職工在休產假期間領取的生育津貼或由本單位發放的產假工資應計入工資總額統計。
四、交通補貼、防暑降溫費是否不計入工資總額?
隨著工資改革,物業費和取暖費等相關費用隨職工個人工資發放,同時還有公車改革補貼隨工資發放。按照《勞動工資統計報表制度》規定,公車改革補貼、物業費和取暖費均已計入工資總額統計。具體到防暑降溫費,需要看地方人社部門規定的具體標準:在標準之內的,屬于保險福利費用性質,不應包含在工資總額內;超出規定標準的,就不屬于福利性質而是報酬性質了,應該算在工資總額內;各地的具體標準請咨詢當地的人社部門。
五、員工到異地工作發放的差旅補助或異地安置費等”,是否計入工資總額統計?
根據《勞動統計報表制度》規定,工資總額是指本單位在報告期內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全部從業人員的勞動報酬總額。單位員工到異地工作而發放的差旅補助或異地安置費等,是因異地工作而產生的費用,不納入工資總額統計。需要指出的是,單位按月發放并可由個人自由支配的住房補貼、電話補貼、伙食補貼等均應計入工資總額統計。
六、休假工資是否計入工資總額統計?
國家統計局《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規定指出:工資總額是指各單位在一定時期內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全部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工資總額由下列六個部分組成: 1、計時工資;2、計件工資,3、獎金;4、津貼和補貼;5、加班加點工資6、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其中“津貼和補貼”是是指為了補償職工特殊或額外的勞動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給職工的津貼(補償職工特殊或額外勞動消耗的津貼,保健性津貼,技術性津貼,年功性津貼及其他津貼),以及為了保證職工工資水平不受物價影響支付給職工的物價補貼。“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包含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因病、工傷、產假、計劃生育假、婚喪假、事假、探親假、定期休假、停工學習、執行國家或社會義務等原因按計時工資標準或計時工資標準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資。因此,休假期間單位發放的工資報酬應計入工資總額統計。
七、股權激勵、股票期權收入、入股分、企業年金,是否應計入工資總額?
根據《勞動工資統計報表制度》規定,發放給本單位從業人員的各種股權激勵股票期權收入、入股分紅等均不計入工資總額統計。國家統計局辦公室2002年印發的《關于勞動統計年報新增指標解釋及問題解答的通知》中明確規定,單位為職工繳納的補充養老保險、補充醫療保險暫不做工資總額統計,其他各種性質為勞動報酬的商業性保險應計入工資總額統計。“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屬于補充養老保險,和基本養老保險的統計口徑一樣,所以,單位繳納的部分不作為工資總額統計,但是個人扣繳的部分應計入工資總額。
八、工資總額不包括哪些項目?
根據國家統計局《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第十一條,下列各項不列入工資總額的范圍:(1)根據國務院發布的有關規定頒發的創造發明獎、自然科學獎、科學技術進步獎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議和技術改進獎以及支付給運動員、教練員的獎金;(2)有關勞動保險和職工福利方面的各項費用;(3)有關離休、退休、退職人員待遇的各項支出;(4)勞動保護的各項支出;(5)稿費、講課費及其他專門工作報酬;(6)出差伙食補助費、誤餐補助、調動工作的旅費和安家費;(7)對自帶工具、牲畜來企業工作職工所支付的工具、牲畜等的補償費用;(8)實行租賃經營單位的承租人的風險性補償收入;(9)對購買本企業股票和債券的職工所支付的股息(包括股金分紅)和利息;(10)勞動合同制職工解除勞動合同時由企業支付的醫療補助費、生活補助費等;(11)因錄用臨時工而在工資以外向提供勞動力單位支付的手續費或管理費;(12)支付給家庭工人的加工費和按加工訂貨辦法支付給承包單位的發包費用;(13)支付給參加企業勞動的在校學生的補貼;(14)計劃生育獨生子女補貼。
九、“工資總額”填報常見錯誤
(1)直接從“應付職工薪酬”財務科目取數“從業人員工資總額”一般為“應付職工薪酬”科目借方發生額的部分數據。由于指標口徑較為復雜,需要人事和財務人員按照統計口徑共同核對數據后填報。需要注意的是,填報工資總額不能只看會計科目,而是要結合企業記賬的實際情況,如果項目記在其他科目下,也應當算在工資總額里。比如,單位因使用勞務派遣人員產生的工資,如果計在了管理費用科目下,仍然要歸并計算在工資總額里。
(2)多統
多統單位負擔的“五險一金”、實習生工資、離職補償金、獨生子女費、女職工衛生費、實報實銷的加班費和交通費以及勞務外包人員的工資等。
(3)漏統
漏統“五險一金”個人負擔的部分、意外險等商業保險、發放給個人的生育津貼以及勞務派遣人員工資等。
十、財務口徑與管理口徑的“薪酬總額”的區別與聯系
財務口徑的薪酬總額是指公司在財務報表中涉及的薪酬總支出,包括員工工資、津貼、獎金、福利等直接給予員工的現金報酬以及與薪酬相關的稅費和保險等費用,這些是在公司財務報表中呈現的,用于評估公司的薪酬成本。管理口徑的薪酬總額是指公司在人力資源管理層面上統計的員工薪酬總支出。它包括員工工資、津貼、獎金、福利等直接給員工的報酬,以及與薪酬相關的間接費用,如社保、公積金、培訓費、員工旅游等費用。這些是針對內部管理使用的,用于評估公司的薪酬開支以及制定薪酬策略。
兩者相同之處是:財務口徑的薪酬和管理口徑的薪酬都包含了企業給予職工的各種薪酬,例如工資、獎金、津貼、補貼、職工福利等,只是核算的方法和標準不同。兩者不同之處是:財務口徑的薪酬主要是從財務報表的角度出發,按照會計準則和稅法規定進行核算,目的是為了滿足財務報表編制和稅務申報的要求,財務口徑的薪酬往往不包括一些管理決策層所需要的數據與信息,比如加班補貼、績效獎金等。
總的來說,管理口徑的薪酬更注重反映實際薪酬情況,所以更貼近實際管理需求,是對財務口徑的薪酬的補充和調整。
十一、人工成本與工資總額
人工成本是指一定時期內企業在生產經營和提供勞務活動中使用勞動力而發生的各項直接和間接的費用總和。人工成本包括職工工資總額、社會保險費用、職工福利費用、職工教育經費、勞動保護費用、職工住房費用和其他人工成本支出。其中,其他人工成本支出包括工會經費,企業因招聘職工而實際花費的職工招聘費、咨詢費、外聘人員勞務費(注意:不是列支在職工工資總額中),對職工的特殊獎勵(如創造發明獎、科技進步獎等),支付實行租賃、承租經營企業的承租人、承包人的風險補償費,解除勞動合同或終止勞動合同的補償費等。從構成來看,人工成本的范圍比工資總額廣。從金額來看,人工成本大于工資總額。